傳染病醫療污水處理: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
- 來源:
- 善居環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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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日期:
- 01-03 11:00
醫院的污水,除生活污水外,另一類醫療污水,還含有化學物質、放射性廢水和病原體。因此,必須經過處理后才能排放,特別是肝炎等傳染病病房排出來的污水,須經消毒后才可排放。無集中式污水處理設備的醫院,對有傳染性的糞便,必須單獨消毒使其無害化。常用消毒劑有漂白粉、液氯、次氯酸鈉、臭氧。對含放射性同位素的污水,應按同位素處理要求處理。醫院污水在處理過程中,沉淀的污泥含有大量的細菌、病毒和寄生蟲卵,須經消毒(常用熟石灰消毒)或高溫堆肥后方可用作肥料。
醫療機構產生廢水的主要部門和設施包括診療室、化驗室、病房、洗衣房、X光照相洗印、動物房、同位素治療診斷、手術室等;另外,食堂、宿舍等產生生活污水。醫院各部門的功能、設施和人員組成情況不同,不同部門科室產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,如重金屬廢水、含油廢水、洗印廢水、放射性廢水等。而且不同性質醫院產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同。醫院污水較一般生活污水排放情況復雜。
與一般生活污水相比,醫療污水排放情況更為復雜。醫療污水來源及成分復雜,含有病原性微生物,以及有毒、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,具有空間污染、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征,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環境。
醫院污水處理需要采取全過程控制,醫院內生活污水與病區污水應分別收集,且要遵守“就地處理原則”,即為防止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的污染與危害,在醫院必須就地處理污水。而《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8466-2005)也對醫院產生的污水、廢氣和污泥進行了全面控制,在強調對含病原體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時,兼顧生態環境安全。醫療污水處理主要包括污水的預處理、物化或生化處理和消毒三部分。
醫院污水處理原則
1.全過程控制原則。對醫院污水產生、處理、排放的全過程進行控制。
2.減量化原則。嚴格醫院內部衛生安全管理體系,在污水和污物發生源處進行嚴格控制和分離,醫院內生活污水與病區污水分別收集,即源頭控制、清污分流。
嚴禁將醫院的污水和污物隨意棄置排入下水道。
3.就地處理原則。為防止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的污染與危害,在醫院必須就地處理。
4.分類指導原則。根據醫院性質、規模、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區差異對醫院污水處理進行分類指導。
5.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原則。全面考慮綜合性醫院和傳染病醫院污水達標排放的基本要求,同時加強風險控制意識,從工藝技術、工程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應對突發性事件的能力。
醫院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優點
1.設備埋于地表下,上面可以進行綠化,環境美觀。
2.整個設備一般不需要專人管理。
3.可以減少占地面積,設備上方可修建停車場等,無需建廠房等設施。
4.對周圍環境無影響、污泥產生量少、噪音小于二類地區的標準。
5.操作簡便、工藝新、效果好、使用壽命長。
6.設備可按標準布置,也可隨地形需要特殊布置。